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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传承和发展 必须以文化作为基础

0 2022-08-04 16:07:23

摘要:  从实际上来看,书法与文化二者之间具有天然的密切的亲缘关系。对书法进行讨论必须以文化为背景,若喜好书法,同样应首先将其置于中国传统艺术之中,且同时需要具有良好的文化品位。在一部优秀的书法作品之中,文化为基本元素之一。

从实际上来看,书法与文化二者之间具有天然的密切的亲缘关系。对书法进行讨论必须以文化为背景,若喜好书法,同样应首先将其置于中国传统艺术之中,且同时需要具有良好的文化品位。在一部优秀的书法作品之中,文化为基本元素之一。自古至今,在传统文化之中,书法艺术从来都是“附从者”,以著名书法家王羲之、欧阳中石、启功等人物为例,其不仅是书法家,更是具有学者或是文学家的身份,由此也可以验证陈梗桥先生所言,书法自古以来,即不是一种职业,而是文人的“余事”。所以,书法的传承和发展,必须以文化作为基础,才能够实现境界的提升,可见书法与文化素养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一、书卷气在书法作品中的体现

至今为止,中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数千年来中国书法这一项艺术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且呈现出了不同的流派。而中国书法之所以能够得到不断的传承和发展,并越来越“枝繁叶茂”,主要原因即在于,其始终以我国传统文化为基础。

苏轼认为,“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异,常谓不学可。”也就是说,只有在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之后,才能对前人书法作品的绝妙之处进行有效的观赏和深入的了解。并且,苏轼十分重视“读书”一事,认为对书法进行学习、欣赏和评价,均应以读书为基础。在对蔡君谟的书法作品进行评价时,苏轼认为,蔡君谟具有极高的书法天赋,同时学识深厚,所以在对书法作品进行创作时,能够做到心手相应,使书法作品具有无穷的变化,其作品可谓是当代书法作品之极致。

而黄庭坚对于苏轼的评价,则认为其文章中充满了学问,同时在写作过程中,能够显示出其书法造诣,而这也正是苏轼无人能及的原因。

除此之外,明朝的董其昌同样十分重视书法家的个人文化修养,十分明确的提出,进行书法创作、对书法进行传承和发展,需要读万卷书,并脱去胸中的尘俗。且在事实上,董其昌个人的书法作品能够显露出淡雅和谦和的气质,正如其所言。

另外,清代李瑞清也认为,对书法进行学习,十分重要的一点即为进行大量的阅读,读书多,下笔时自然多几分雅致。

所以,自古至今,学者大家虽然可能不善于进行书法创作,但是其落笔时即必然能够显露出书卷气。所以对于书法创作来说,其中的“气味”为最重要,否则即使笔下的技法水平较高,也难以创作出珍贵的作品。

而从事实上来看,作者书法作品中所蕴含的书卷气,正是其博大学问外化于身心的代表,也是书法与个人文化素养之间密切关联性的体现。所谓“书卷气”,也就是文人士大夫在成为书法的创作者之后,能够在书法作品中所展示出的、个人特有的气质、修养和精神。

黄庭坚认为,对书法进行学习和创作,必须以心中的道义为基础,同时需要创作者能够广泛的阅读名家文学作品,并以此为基础,才能够创作出珍贵的书法作品。并且如果不能够对文化素养进行充分的积累,即使时常练习自身的书法技能,也只不过是俗人而已。这一说法出自有关于黄庭坚的《豫章先生文集》,其以最浅显的语言对丰富的内涵进行阐释,如此饱学之士,其思维与胸怀,为空有技能而无学识的书法作者难以企及。

二、书法作品中书卷气的形成

对于书法作品来说,其中若不具有文人士大夫自身的修养与情志的显露,其中自然不能够对书卷气进行体现,并且自身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书法艺术家,根据既往历代的书法作品,已经能够深刻地体会到,进行书法创作绝非仅需要日复一日地提升技能,而是需要不断对更加深厚的民族文化精神进行积淀,同时不断积累美学内涵以及哲学思想,以实现自身文化素养的提升,从而能够深化自身书法作品的书卷气。但是从实际上来看,当今诸多书法作者,特别是接触书法时间尚短的人,专注于调整自身在进行书法创作时的姿态,而不注重强化自身的学识修养,此举自然难以使书法作品中显现出书卷气,也就难成珍贵之作。

通常情况下,对于书卷气的认知是从不知其存在到充分肯定其价值的过程,并且在对其中所蕴含的价值和意义进行充分肯定之后,则能够自觉对其进行追求。对于书法来说,其出现之初,为书工笔吏的基本技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化的发展,逐渐成为文人士大夫寄情明志的手段之一,至今已经发展成为能够对书法创作者综合文化素养进行体现的一项艺术。由此可以认为,书法创作者的技能水平不同,其作品能够呈现出不同的审美效果,而书法创作者所具有的文化素养不同,即能够形成其精神境界之间的巨大差异性,且在其书法作品之中,自然也就能够对各异的艺术风采和神韵进行体现。所以,书法中书卷气的审美意义,不仅是书法创作者自身精神和文化素养的重要体现,更是书法创作过程中,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3]。

书法创作者在对书法这一民族艺术形式进行传承发扬的过程中,也应该注意积极吸收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同时发展自身的哲学思想。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书法创作者也应该调整自身的心态,开放思想,兼容并包,积极接受多种现代化的文学艺术,以促使自身的文化素养能够得到不断的提升。在书法创作者具有良好文化素养之后,其作品中的书卷气自然能够得到逐渐的显露。

但是为了能够对艺术进行更加良好的传承,还需要促使艺术与文化二者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也就是需要使用艺术语言对自身的情感进行表达,此时书卷气的重要性得以体现。对于书卷气的显露,必须以深厚的文化修养为基础,否则书法仅能够作为一项技能,却不能够对情感和精神进行表达,而只有具有丰富文化修养的书法创作者,才能够创作出隽永、深刻的书法作品。

三、书法作品的研究和发展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当代被奉为艺术作品的书法作品。几乎均为“为实用而作”,所以在对我国古代书法开展文化研究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将书法的创作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形态。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古代的书法家在当时社会属于“文人”的一个类型,其进行书法创作,属于一种文化现象,针对这一文化现象进行研究,则必须将其与其背后的文化形态关系,进行充分的考察和深刻的了解。

四、新文人书法的发展

新文人书法属于当代社会中存在得越来越显著的一种文化现象,自然也就需要在相应的文化语境中进行发展,而为了促使新文人书法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则有必要对各方面的经验进行吸收。

(一)强化原创精神

数年以来,我国书法十分注重对精神和生命力进行体现,可以说书法艺术属于一门人性化的艺术。并且,对于书法之中的生命和精神进行彰显,需要以感性的视觉经验为基础,同时也将其作为进行原创的重要动力之一。

(二)倡导人文精神

对于文化原创的肯定,也就是对于作者原创精神以及原创能力的肯定,所以最终可以将其归结至书法的“以人为本”精神之中。并且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中十分重视人文精神,例如《周易》的开篇即言,“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认为人间的秩序以天地自然为基础,而人文的法则则主要在于对于天道自然的模仿。回顾历史,我国优秀的书画作品均体现出了十分强烈的人文精神,且进行创作的核心即在于“人”。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对于书法进行关注和了解,也就需要对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进行进一步发挥,以逐渐实现高品位与大众化的精妙结合,并有效推动书法文化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能够文化素养的提升。

五、结语

根据上文,学问并非艺术,但做艺术必然需要以学问为基础。对于书法创作者来说,其有必要具有对于书法的感悟力和创造力,但与此同时,也需要具有相应的文化素养。只有深化书法创作者的文化素养,才能够更加有效地推动其创作的发展和持续,也才能够更好地对书法以及各项传统文化和“书卷气”进行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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