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隶书书法的学习指导系列之二十——隶书的创作之字体的创作
在隶书的学习中,不论是临摹和创作,对隶书字体的认识和选择都是十分重要的。在古代隶书字帖中的字体,大约可分几种情况,一种写法是接近篆体的,只是由于形体的变化,笔画的写法不同;另一种接近楷体的,占大多数,这是约定俗成的;还有一种是由篆书变化而来的,只是省减笔画而成;有少部分字体部首和形体做了移位;还有一种是别体字,这种别体字同一个即有几种写法,篆书就有了,隶书就更多了。
一般讲,早期的隶书字体接近篆书的多,到了东汉后期的碑刻,由于约定俗成,接近楷书的字就多起来。例如《曹全碑》立于公元148年(东汉中平二年),接近篆书的字体比晚二十一年立的《史晨碑》(立于公元169年,东汉建宁二年)就要多,这虽然很难准确地统计,但是只要作一番对比就可以看出这种倾向。《曹全碑》中的“曹”字,有“”、“曺”两种写法,前种写法接近篆体,篆字写成“”;后一种写法省略了笔画,接近楷体。前者隶体和篆体的形体几乎相同,只是体势和笔法不同,隶书的体势成扁方的横势,篆书成圆转的纵势;篆书线条连接,隶书线条不连而断;篆书用笔不露锋而无顿挫提按,隶书用笔有提按有顿挫。《史晨碑》的“晨”字,写成“晨”,篆体则写成“”,虽然笔画无增减,但形体相差甚远,隶书写法接近楷体,显然是隶化以后约定俗成,楷书只是沿袭隶体而来。“日”是义符,“辰”是声符,是形声字(见图243)。“災”字,《曹全碑》写成“灾”形,篆书写成“”,篆隶形体一致,只是写法不同(篆字是假借字又作“”,后一字形体与楷书“災”字形体一致)。又“斥”字,《曹全碑》写成“”,篆书写成“”,隶书的形体接近篆体,这种类形隶书的字体要认识,就需查篆字,懂得它的来源演变(见图244)。
隶书字体一部分是在篆书体的基础上省减笔画而成的。如“墙”字,《曹全碑》写作“”,《史晨碑》写作“”,篆书写作“”,隶书的字体是在篆书字体的基础上对笔画做了大量的省减,省减去左旁“爿”,又将上部分笔画省减成为三横一竖一撇一点。(见图245)
隶书中有些字偏旁位置会移位。如“嶽”字,《曹全碑》写作“”,把“山”字由顶上移到下面,篆书写作“”,按篆字隶体也有写成“獄”(见图246)。但不是任何字都可以随便移位的,字的结构如不可分割的就不能移位。移位了和别的字混同,会造成混乱。
在隶书碑刻中经常会遇到异体字,如《曹全碑》中有“勒国王和德,杀父篡位”句,“”字的写法,既不同于“戮”字,“戮”,篆写作“”,为“杀戮之戮”,从“戈”从“翏”。又不似杀字,隶书“杀”字有多种写法,如“”等写法都是“杀”字的异体字。“杀”字,篆书写作“”,从“殳”,从“杀”,故“父”之“”应是“戮”的异体写法。戮者,杀也。《晋语》云:“杀其生者而戮其死者以报焉。” (见图247)
所以,在临摹范帖时,要对字体尽可能地研究清楚,这也是一种学习。在创作中,还要随时注意积累这方面的知识,搜集这方面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