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后) 张怀瓘在《书断》“行书”条中有言:“行书者,后汉颍川刘德昇所造也,即‘正书’之小譌。”显然,刘德昇时代楷书并未形成规
(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后)
张怀瓘在《书断》“行书”条中有言:“行书者,后汉颍川刘德昇所造也,即‘正书’之小譌。”显然,刘德昇时代楷书并未形成规模,而“正书”之所指当是隶书。“譌”同“讹”,按许慎《说文解字》所说:“譌,即伪言也。”之后张怀瓘给出行书概念的解释是:“务从简易,相间流行,故谓之行书。”那么,“务从简易,相间流行”的母体为隶书还是楷书,我们应该观照张怀瓘给出行书概念前的按语,是以刘德昇的时代认知为前提,而非张怀瓘所在的中唐时期。
正体书法,含括了篆、隶、楷三种书体,是秦汉以来官方通行的标准书体。今有狭义所指,仅指楷书。时至今日诸多书法学习过程中常常提及正体书法是行草书的基础,则是指狭义上的楷书是行草书的基础。实则我们看较早提出行书与“正书”在概念上有明确关联的人是张怀瓘,而张氏的意思则是“正书”的讹写,是为书写简易,畅快而成,本母体是指隶书,与楷书并无关联,缘何今日多言楷书是行书之基础?此亦与唐代有关,在张怀瓘之前,虞世南、孙过庭也已有类似的观点。
传为虞世南的《笔髓论》,其“释真”条中言:“岂真书一体,篆、草、章、行、八分等,当覆腕上抢,掠毫下开,䟐牵撇拨,锋转,行草稍助指端,钩距转腕之状也。”“释行”中开篇便言:“行书之体,略同于真。”尤其孙过庭在《书谱》中已经说到“加以趋变适时,行书为要;题勒方畐,真乃居先。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的理念,楷书与行书、草书之间的关联,自初唐以来便割舍不清。虞世南自南朝入唐,本人兼擅隶草,此《笔髓论》也基本可信为初唐时的观念,那么虞世南所善长的“隶”便是楷书,“草”即是行草书。事实上,虞世南将褚遂良推荐给唐太宗后,褚遂良的楷书便已有诸多王羲之行书笔意,这点在《雁塔圣教序》中的起笔与连带动作中一目了然。
武小虎(山西) 李兆洛《快雨堂题跋序》 纵178厘米 横90厘米
所以,至少在初唐时因为有虞世南、褚遂良这样的名家对楷书、行书、草书之关系进行串联,加之孙过庭、张怀瓘等学者理论著述的名传千古,各种解读加强了楷书是行书的基础,楷书须有行书笔意这一近千年不变的书学真理。今日习书,完全不必为楷书、隶书、篆书习何种书体为先的问题而烦恼。按目前书法高考的各种培训,大多同时期进行多种书体训练,也多因教师的认知不同,入手前后也各异。至于“正书”是否为行书之基础,则是学术讨论的先后问题,与学习取法无关,大可不必为此纠结,习书者只要有着正确、良好的书写习惯,对书法各种书体循序渐进地了解,做到诸体兼善也不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