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王。 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
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
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
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