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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包公杯”全国书法篆刻大赛征稿启事

0 2023-05-21 09:51:35

摘要:  主办单位: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中共合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肥市监察委员会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合肥市文学艺术界

主办单位: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合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合肥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
合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肥东县委
肥东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中共肥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肥东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肥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肥东县司法局
合肥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范围
投稿作品书法、篆刻均可。
(2)内容
投稿作品应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廉洁文化建设。提倡自作诗词文赋(文白均可),欢迎书写与包公文化有关的内容。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
书法部分: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作品横式、竖式均可,投稿作品书体风格不限,册页、长卷尺寸不限。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不提倡过度拼接粘贴和染色做旧等,为了评审、装裱和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来稿请勿托裱。
篆刻部分:印屏统一为四尺对开(高136cm,宽34cm)竖式,篆刻作品6~12方(须有一方与包公文化相关)、边款不少于2个。作品展选后邮寄与包公文化相关的原石1方,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4)填写信息及注意事项
来稿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固话等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草书、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拒收邮资到付邮件。
 
3.补充说明: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展览和处置权。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三、作品评审
 
 
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安徽省书法家协会网站、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1.从来稿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150 件左右,其中获奖作品26件。
2.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免初评(需附会员证复印件)。
3.获奖作品优先从廉洁文化有关内容的作品中产生。
 
四、展览及作品结集出版
 
 
拟定于2023年11月在合肥举办展览,邀请部分获奖、入展作者参加现场相关活动。出版《第三届“包公杯”全国书法篆刻大赛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
 

 

 
评出一等奖3名(每人奖金10000元);二等奖8名(每人奖金5000元);三等奖15名(每人奖金2000元)。以上均为税前金额。赠送获奖、入展作者《第三届“包公杯”全国书法篆刻大赛作品集》两册,颁发荣誉证书。安徽籍或在安徽工作的作者入展可作为加入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
 
六、征稿日期
 
 
2023年5月18日至7月31日。
 
七、投稿收件地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政府(龙泉路8号)2号楼405室
收件人:刘永祥
联系电话:0551-67797997
 
八、其他事项
 
 
1.届时将根据情况对部分拟获奖和入展作者进行现场面试。凡对代笔、临摹、抄袭、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消入展资格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比赛及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三届“包公杯”全国书法篆刻大赛组委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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