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届“中国翰园碑林杯”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传承艰苦奋斗精神,弘扬中国传统书法
首届“中国翰园碑林杯”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传承艰苦奋斗精神,弘扬中国传统书法艺术,宣传开封中国翰园碑林这一文化名片,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开封中国翰园碑林决定举办首届“中国翰园碑林杯”全国书法大赛。
开封中国翰园碑林是开封市退休干部李公涛先生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带领全家,自筹资金,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发起创建的一座大型主题文化园林。园区占地120亩,分园林与碑刻两大功能区,南部为园林风景区,苍松翠柏、湖光山色、瀑布飞泉、风景宜人。北部为碑刻展示区,展出书画碑刻4000余块,长达六华里的碑廊以朝代为序,镶嵌了历代书法名家的代表碑帖,系统表现了中国文字发展史及书法艺术发展史,同时以书体分镶的现代碑廊全面展示了现当代书法大家的艺术风采,被中国书法家协会命名为“中国书法名园”。创建人李公涛先生因其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被授予“当代文化愚公”荣誉称号。
现将首届“中国翰园碑林杯”全国书法大赛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开封中国翰园碑林
承办单位:
开封市翰园书画院
协办单位:
开封市书法家协会
开封美术馆
开封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支持单位:
开封市翰园铁路橡塑实业有限公司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组委会由举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工作委员会
依据有关规定,邀请国展评委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的初评、复评、终评等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等组成,负责评审、监审和学术媒体观察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免初评(附会员证复印件)。
2、作品要求:
(1)作品范围:须为书法作品,本次大赛不收篆刻作品和刻字作品。
(2)作品内容:
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提倡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联赋等,鼓励自撰诗文。欢迎书写有关开封中国翰园碑林的诗文。
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作品要求为竖式,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以内,不收册页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
3、投稿数量:
书体不限,可多书体投稿,每位作者每种书体限投一件,一次性寄出。
4、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邮编,是否中国书协会员,是否自撰文。同时填写《投稿登记表》,与作品一并寄出,未按征稿要求投寄的作品不予评审。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四、评审
1、由河南省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
2、拟评出获奖作品18件,其中含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入展作品100件;入选作品100件。
3、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非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请勿一稿多投。以上一经发现,取消入展资格。
五、展览
展览拟于2023年10月在开封中国翰园碑林举行。
六、出版
出版《首届“中国翰园碑林杯”全国书法大赛作品集》,收录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品。
七、作者待遇
1、向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
2、获奖作品,一等奖奖金每人10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5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2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500元。所有奖金、收藏费均为税后。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承办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
3、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食宿由承办方负责。为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办理开封中国翰园碑林终身免费参观证,为所有入选作者办理开封中国翰园碑林一年免费参观证。
4、获奖及入展的河南省籍作者非省会员的,具备加入河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5、所有获奖、入展、入选的开封市范围内作者,可加入开封市书法家协会、开封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八、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北路15号中国翰园碑林
邮政编码:475000
收件人及电话:李俊峰 13781195089
十、咨询电话
咨询人及电话:陈广胜 0371---22890969 158909071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十一、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严禁代笔,不得临摹、抄袭他人作品或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消入展或获奖资格,追回奖金。
2、举报违规行为投诉材料请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号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450003 电话:0371-63818381
3、组委会享有获奖、入展、入选作品的出版、展示、宣传、收藏的权利及所有投稿作品的完全处置权。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4、收稿及评审期间,举办单位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毁损。敬请投稿作者谅解。
5、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本征稿启事相关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6、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时,以上展览等工作顺延。
7、本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中国翰园碑林杯”全国书法大赛组委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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