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逸庐书院成立于十年前,为民间书法教育机构,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书法才华、文化素养、艺术情怀的优秀书法人才,为中国的书法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十年风雨兼程,从逸庐书院走出了诸多
逸庐书院成立于十年前,为民间书法教育机构,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书法才华、文化素养、艺术情怀的优秀书法人才,为中国的书法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十年风雨兼程,从逸庐书院走出了诸多书坛新星,尤其在草书领域,冯错、傅绍尉、许传良、周云平、李茂江、毕云扬……均在书坛斩获殊荣。十周年,也是新十年的开始,逸庐书院的使命也发生转变——将目光聚焦于草书人才的发掘与培养。正因如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聚焦草书传承与创新,集中展现近年来草书创作成果,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草书主题的征稿,共同探讨草书在文学创作与书法艺术中的交融之美,在逸庐书院的十周年发起一场文学与艺术的盛宴,为逸庐书院的十周年增添一抹艺术的光彩。逸庐书院十周年特决定举办首届【“逸庐奖”全国草书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逸庐书院
协办单位
墨池
支持单位
江苏禾康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
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征稿范围
投稿作品须为草书。
3.投稿方式
(1)每位作者限投1件。
(2)投稿作者所有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须一次性寄出,不接收二次投寄。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3)作者可自行投稿,也可集体组织投稿。
三
作品要求
1.内容
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优质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草书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3.规格
投寄作品原件,形式不限,以竖幅为宜,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内芯)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费用及退稿说明
(1)展览不收参评费。
(2)限于人力,本次展览不办理退稿。
5.信息填写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内容是否自撰、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逸庐奖”全国草书展】投稿登记表》、《【“逸庐奖”全国草书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3)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
四
作品评审
1.评审分为初评、复评、终评阶段。
2.征稿截止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
一等奖5位,
二等奖10位,
三等奖20位,
优秀奖150位。
评审结果在逸庐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五
展览
拟定2024年11月举行展览,同期还将组织名家邀请展及相关学术活动。
六
出版
展览开幕式同时发布《“逸庐奖”全国草书展》作品集 。
七
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2.向获奖作者赠送本届展览作品集1本。
3.一等奖5位作者,可获得奖金2000元,
二等奖10位作者,可获得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位作者,可获得奖金500元,
优秀奖150位作者,可获得奖金100元。
4.获奖作者将纳入逸庐书院人才库名录,该成绩将作为以后加入【逸庐书院导师团队】、【逸庐书院创作精英班】的参考条件。
5.奖金费用、获奖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出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向获奖作者支付和邮寄,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上述支付和邮寄时间顺延。
八
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由进行征稿,2024年8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
收稿地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95号水木秦淮B区12号逸庐书院
邮编:210000
电话:15205108820
收件人:逸庐书院
十
其他事项
1. 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他人代写、抄袭等问题,经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举报材料请寄: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95号水木秦淮B区12号逸庐书院处。邮编:210000。电话:15205108820。收件人:逸庐书院。
2.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
4.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启事解释权归逸庐书院。
十一
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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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yl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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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庐书院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