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书法到底都由什么构成,这确实是一般人容易忽视的问题。咱们首先从“点”说起,书法的“点”,虽然称之为“点”,但是基本上因其外形(圆形、正方形、三角形)之不同以及堆叠、配置、分割、群聚等,能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在谈论书法造形时就必须造形的点线面说起:当点延伸形成线,线条的加粗产生面,根据角度大小、外轮廓光滑或粗糙,会使我们在视觉上产生不同的感受。在构成中,点、线、面共同组成为其三种基本元素。
从其构成的现象中可以得到零次元的点、一次元的线、二次元的面及三次元的体与空间,如此可以得到:点、线、面、体和空间五种构成形体的基本元素。
点
“点”表示位置,是线的开始或结束或是指两线交叉之处,在几何学的定义上不具大小和面积也不具方向性。是零次元的空间单位。
欧阳询《八诀》中提到:“如高峰之坠石”,意即“点就像是高山上落下来的石头”其含义我们可以做两种解释:
一为笔力:点落在纸面上所呈现“力透纸背”之感。
一为空间感:点在字形架构中是整体空间中被认定为比例上之最小视觉单位,是与线条互为搭配的。
线
书法就是利用线条来造形,由于线条具有方向性,是点移动的轨迹,具有“力”的内在含义。就动静而言,直线和曲线所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一条有一定长度的直线,由于它运动的轨迹的单一性,往往给人较为静态的感觉。
曲线则不同,它往往给人一种不稳定的动感,尽管它已经空间上规定了一定的长度。书法的线条并非单薄的细线,它不仅有长短的变化,也有厚薄之分(就书写时的线条而言),甚至于每次线段的开始与结尾,也因为角度之不同,而带给人不同的感受,因此书法线条所引起的心理现象更是复杂。
面
书法的线条是毛笔沾墨运行于白纸上所留下来的轨迹,是有粗细、长短的变化,我们也可以看成是“面”:黑色的区域之外的部分,也造成另一种“面”的空间表现,而力量的追求,其张力和扩张性,是书法美感的再生点。
当书法线条的书写的过程中,起笔、收笔或是字形整体呈现圆弧形,则字体较稳定、沉静;三角形的起、收笔较多则有锐利感;要表现量感则可让字形结构团聚,呈现方形就是一稳固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