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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最高阶层的认识 阴阳相随融神畅怀

0 2022-01-18 17:22:32

摘要:  书法到了最高阶层的认识,已经不是技术和法的层面,而是更深入的领域。这时候关注的和所有艺术最终观察的内容也是类似的,这里面有对自己深刻的觉察和认知,也有对艺术本身核心规律的证悟。这时候会发现,所关注的已经不是复杂的细枝末节,而是对一个简单认识的深入体征。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书法到了最高阶层的认识,已经不是技术和法的层面,而是更深入的领域。这时候关注的和所有艺术最终观察的内容也是类似的,这里面有对自己深刻的觉察和认知,也有对艺术本身核心规律的证悟。这时候会发现,所关注的已经不是复杂的细枝末节,而是对一个简单认识的深入体征。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阴与阳

阴阳是中国文化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在中国文化“万经之首的《周易》中说:“一阴一阳之谓道”。也就说道是什么,即阴阳变化而已。古人把阴阳当作道的一种互动形态,万事万物无非都是阴阳变化。阴阳即是中国文化为了解释核心规律的一种“象”。

中国文化本质是象文化,对道是一种体认,这个不仅仅来自思维和技能,也来自感知的高端接收能力,仅仅凭跳出圈外的“客观”思维是无法体认的,中国文化是人以感知和规律相合,故而,孔子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

清代的刘熙载在《艺概• 书概》中引用孔子的话做了延展,他说:“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书法也是一种圣人所立的“象”,其先天状态是“意”,后天的“象”就是书法作用出来让人看到的样子。

从阴阳的角度来看,书法的一切内容都是他的一种体现。比如用笔,结体,章法,用墨,气韵等等。冯武《书法正传》曾经列有“笔法十门”,其二即曰“阴阳门”,云:“阴阳门,浓淡、去往、内外、肥瘦等。这就是把书法的一切对立统一的东西放在阴阳的角度去观察。

简缘云:妙在有形者为阴,妙在无形者为阳。这其实说的是书法的显与隐的功夫。一般来说,大家都以为显露出来的是“阳”而内敛的称之为“阴”其实不然,从书法之神的角度来看,外在的示现是一种衍生,反而是远离核心的,为阴;内在无形的枢纽,才是真正的核心动力,称之为“阳”。

清代的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甚至用阴阳八卦来阐述书法的,他说:“唐以前书,皆始艮终乾;南宋以后,皆始巽终坤。”这就是从阴阳衍生的八卦系统中进一步阐释和对应,他想说的是唐代之前的书风到唐代有了乾的卦象的样子,而南宋之后,则慢慢成为了坤的卦象的样子。

也许包世臣要说的即用八卦来表示书风之变化,从简单的卦象表达对应书风年代的话,包氏的话大体不差。

奇与正

书法的阴阳之理,运用在书体风格上,最显著的特征即“奇与正”。首先要说明的是,古人的这些书论中谈及的概念是有一定前提的,所谓的“奇”并非现在没有基础的人乱写乱涂,而是在基本可以掌握书法的之上所谈,以能构建表达基本平衡的作品为前提。

所以,“奇”并不是乱来,而是风格上的动态平衡的最好状态。那其实是一个临界点的掌控,最奇和平衡一定是有一个微妙的点的,过犹不及。动态平衡中,倾向于平衡的,则是“正”,倾向于“动态”的则是“奇”。书法一定是一种动态平衡,失衡失控的,只是乱写,不是书法。

项穆在《书法雅言》说:“书法要旨,有正与奇。所谓正者,偃仰顿挫,揭按照应,筋骨威仪,确有节制是也。所谓奇者,参差起复,腾凌射空,风情姿态,巧妙多端是也。奇即连于正之内,正即列于奇之中。正而无奇,虽庄严沉实,恒朴厚而少文;奇而弗正,虽雄爽飞妍,多谲厉而乏雅。”

项穆的意思是说倾向于平衡的“正”,即有节制和威仪,从书法风格来说,这种作品是体现一种稳定性的美感。而“奇”则是巧妙多变。以宋四家为例,蔡襄就是典型的“正”,米芾则是典型的“奇”。

字体发展过程中,其实也有这种反复的“奇正”交替。字体为便捷书写而变,则就倾向于个性化,即可能发展“奇”,但是如果字体是为规范化而定,则就容易发展为“正”。比如秦统一文字,推行小篆,小篆是“正”,而便捷书写的隶书为“奇”;楷书是标准字体,一定是“正”,行草则是“奇”。

奇正也是阴阳的一种外化体现,是一种深刻的宏观的书法认知,不同体验深度的人看起来都能明白,其实不同人的感受都是不同的。只是用词都能对应到各自的体验中,故而无法区分是也。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感谢观看。更多书法内容尽在集大家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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