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后一枚是卷宗签牌,书“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责寇恩事”。该简册全文1526字。内容是东汉建武初年甲渠候官粟君和客民寇恩之间发生的一宗经济纠纷案的案卷材料。
居延汉简《候粟君所责寇恩事》1974年8月出土于甲渠候官遗址第22号房址内,共木质简牍36枚,其中一枚简上书“右爰书”,标明此卷宗是爰书,即司法笔录。一共有三份司法笔录文书,一份爰书是单行书写,另两份爰书是两行书写,两道编绳,绳已朽坏不存。最后一枚是卷宗签牌书“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责寇恩事”
该简册全文1526字,内容是东汉建武初年甲渠候官粟君和客民寇恩之间发生的一宗经济纠纷案的案卷材料。
东汉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册,出土于居延汉代甲渠候官遗址编号第二十二号房屋内,共三十六枚。出土时,分两部分卷在一起,1—20号为一束,裹在里面;21—35号为一编,卷在外面;36号出于附近。原编绳已朽烂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