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书协篆书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书协副主席) 本次正体书法作品展之所以称为“正体书法”,我想应该是为了避免引起误解的缘故吧。毕竟正书通常是指楷书,而展览展出
(中国书协篆书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书协副主席)
本次正体书法作品展之所以称为“正体书法”,我想应该是为了避免引起误解的缘故吧。毕竟正书通常是指楷书,而展览展出的则是楷书、隶书和篆书。这样从表述上更为精准,因为“正体”与草体相对应,名正言顺地指向楷书、隶书、篆书。各类词典对“正体”的描述大体一致。主要指“笔画端正,结构清晰,易于辨识,书写缓慢,字字独立”。显然,行书、草书不具备这样的特征。
从文字形态上看,刘熙载《艺概·书概》云:“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可见,“篆、分(隶)、正(楷)”三种属于一类,都是笔画详实,姿态静止的字体。当然,说是“详而静”也是相对的。因为判断“静”与“躁”或“动”,都是我们的审美感知。每位书写者对“正体”的“正”也有着千差万别的认识。甲认为一笔一画都要写到位,一丝不苟,丝毫不差;乙则认为甲写的状如算子,毫无生气。丙评价甲的字端庄严谨,丁评价甲的字可能是笔画僵硬。如何达成共识,让大家对“正体”一说有个清晰的认识呢?
我认为,首先要明确“正体”就是所谓的官方用字。比如,籀文就是战国时期秦国的官方文字,楚系文字就是楚地以及周边小国的官方文字,小篆就是秦朝的官方文字,隶书就是汉代的官方文字,楷书就是隋唐官方文字,再后来就变成印刷体美术字了。从文字学角度看,“正体”就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的正体书法展就要划定一个范围。我这样说可能会有人反对,认为我们是书法展,不是汉文字“正体”模仿展。那么,我们举办正体书法作品展,就是为了让篆书、隶书、楷书都曾经举办过的单项展之外,再增加一个单项展览吗?
廖建军(重庆) 节录司马迁《报任安书》 纵180厘米 横96厘米
我所担心的是展览展出的正体书法的外延会被无限扩大,最终入展作品除了草书什么都有。比如,带有草书味道的楚简算不算正体书法作品?有点行书味道的楷书作品还算不算正体书法作品?草篆算不算篆书?等等问题都值得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