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的概念明显比书法大得多,而“书法艺术”这个词组颠倒了从属关系,忽视了书法的艺术属性,容易被误解为“书法技艺”。而“艺术书法”强调的则
艺术的概念明显比书法大得多,而“书法艺术”这个词组颠倒了从属关系,忽视了书法的艺术属性,容易被误解为“书法技艺”。而“艺术书法”强调的则是书法的艺术本质,有别于“实用书法”。在今天,我认为这个提法依然有着特别的意义。
书法是文化中的一部分,但书法更是文化中的艺术。不能把书法的本质弄模糊了,或者把它破坏了。许多人善于从书写的内容上去评判书法,从文学的角度作为评判书法的立场,那就坏了。书坛的一些人物,常常从自己的“出身”或一点“优势”出发,对书法的本质随意解释,无意中否定书法的艺术性。其表现为:首先不是站在艺术的立场上审视、创作和评价书法作品。
常见的是站在“文学的”立场来观照书法。典型的 “理论”是要当书法家先要当文学家、诗人。引申下来是,要写自己的文学作品,照着这个理论发展下去,就是书法的视觉形式风格,要服从文字内容的情感,比如文字内容是“豪情满怀”一类,书法也要雄强狂放等。
典型的古代杰作据说是颜真卿的《祭侄稿》,许多理论家从中看出了悲愤之状。颜真卿肯定也有七情六欲,难道他会写出十三种不同的书法风格,.持此种观念的人,显然是把书法沦为文学的附庸。
更严重的是,至今众多的理论家是站在“技术”的立场来审视书法的。典型的观念是,技术在书法中是第一位的,是最重要的因素。“技术第一”论者,肯定把技术的标准定位在前人已经确立的技术规范之上,而绝对不敢以发展的眼光来建立新的技术模式,其结果就是一味模仿。
“艺术书法”以审美为目的,与实用无关。与其他学问有间接关系。“艺术书法”,就是要站在艺术的立场上来审视书法,就是要以艺术第一的理念来判断书法作品,就是要以艺术创作的普遍规律来创作书法。
艺术修养是从事一切艺术创作的第一基本功,艺术修养包括对古今艺术史论的了解与判折,艺术的审美及评价能力,艺术形式的感知能力和构成能力,艺术的形象思维能力和艺术的想像能力,技巧的把握能力和突破能力:…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所以“艺术书法”最为关注的是创造力。继承、借鉴、模仿都是手段,而惟有创造能达到发展书法的目的。创造意识、创造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就显得更为重要。
作品的风格、个性都与创造力息息相关。创造不是凭空而来的,它要植根于传统。创造性,不仅表现在开拓新的审美图式上,还要表现在作品的完整性和较高的技术质量上。创造过程难免失误,但远比固守成法,模仿前人更有价值。这就是我们倡导的“艺术书法”。
“雅与俗” 有评者对我书画篆刻以“重、拙、大”三字概括。我喜欢的几个字是“大、拙、古、野、率”,其中 “古”便包含了雅。关于雅、俗的认识,可以做一篇大文章。雅与俗是对立的两个概念。但雅与俗也是可以互相转换的。比如王羲之,刚确立风格的时候,被谢安认为“野鹜”,弦外之音就是俗书。随着二王地位的上升,又成为“雅”的代表。而这种风格样式经千百年来人们的追摹,已了无生气,结果成了“馆阁体”,成了俗书。当然这不关王羲之的事。再如魏碑,属穷乡儿女造像一类,当时必被看作“俗”。后经碑学运动,被重新认识,也登上了大雅之堂。
经常见到“雅俗共赏”这个词,我有点疑惑,一个人既赞赏“雅”,又欣赏“俗”,怎么可能,.只有这个人或这群人没有好恶感,才能“共赏”。而对于雅,确实很重要。
回想起自己数十年学艺的过程,从小时候开始到今天,其间的每时每刻,可以说都是在与一种“病”在抗争,这个“病”就是“俗”,一不小心就会沾染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