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出处:齐东野语
原文:
○张魏公二事
高宗视师金陵,张魏公为守,杨和王领殿前司。有卒夜出,与兵马都监喧竞,卒诉之,公判云:"都监夜巡,职也,禁兵酉点后不许出营,法也,牒宿卫司照条行。"杨不得已斩之。
又尝诣学,士有投牒者,视之,则争博进也。即判云:"士子争财于学校,教化不明,太守罪也。当职先罚俸半月,牒学照规行。"教官大窘,引去。
○罗春伯政事
罗点春伯为浙西仓摄平江府。忽有故主讼其逐仆欠钱者,究问虽得实,而仆黠甚,反欲污其主,乃自陈尝与主馈之姬通,既而物色,则无有也。于是遂令仆自供奸状,甚详,因判云:"仆既欠主人之钱,又且污染其婢。事之有无虽未可知,然其自供罪状已明,合从奸罪定断,徒配施行。所有女使,候主人有词日根究。"闻者无不快之。
○〈广甫〉峭
魏收有"逋峭难为"之语,人多不知其义。熙宁间,苏子容丞相奉使契丹,道北京。时文潞公为留守,燕款从容,因扣逋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