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法是由汉字书写发展出来的一种艺术性的文化形态,是中国文化最典型的文化形式,具有实用性,艺术性,文化性。书法的表达,通过记录性和文学性的书写,体现了书写者内在的文化气质、思维方式、审美特征,并试图用笔墨建立一个情感与理性兼具的,与自然合一的理想人格。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书法是由汉字书写发展出来的一种艺术性的文化形态,是中国文化最典型的文化形式,具有实用性,艺术性,文化性。书法的表达,通过记录性和文学性的书写,体现了书写者内在的文化气质、思维方式、审美特征,并试图用笔墨建立一个情感与理性兼具的,与自然合一的理想人格。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由于历史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书法在现代的定位与古人已经截然不同。在古代,书法是书写,是品味,而在现代,书法是艺术,是文化认知模式。对我们来说,经典的书法作品,体现了不同时代的书写方式,审美特点,文化属性。通过书法作品的鉴赏和临习,我们可以了解古人的思维和审美以及生活与生命的态度。
故而在当代,书法可以看作一个系统,它提供了立体的、具有实践性的传统文化认知模式。是我们了解传统中国文化的通道。这些通过书法的“通道”,在现代人的不同需求中也定位成不同的内涵。
书技——五感为径
书法的技术体系是其最根本的形式,是自古而流传的内在核心。书法所有的不同定位,都是在书法技术为核心下衍生发展的“用法”和“演法”。书法技术其实并非机械的方法学习,而是通过一些方法来训练感知,艺术学习本质上其实是感知的训练体系。
书法的技术,主要调动的感知是视觉和触觉,也就是所谓的“手眼相契”,“眼”侧重审美的品味,赵构《翰墨志》说:“鉴定者不具眼目,所以去真益远。”“手”则是对工具的驾驭,线条的掌握,虞世南在《笔髓论》中说:“用笔须手腕轻虚”。临帖是二者合一的对古人书写的还原,在五感的敏感中获得真意之后又用于创作,抒发思维与情感。
除了眼的视觉和手的触觉,书法还会调用笔纸摩擦产生的听感,以此可知“笔力”,清代祝嘉说“涩发春蚕食叶声,沉雄古拙自然生”。同时墨所散发的香气,也是书法重要的意趣。宋代史浩有诗为《墨香》:万突长然古涧松,远烟收拾藉良工。胶媒酿出真消息,付与毛锥立俊功。
同时,墨香的引申含义不仅仅在书法上,也代表了文人风骨气质。比如“墨香铜臭”即表达了文人重文翰气质而轻金钱的理解。故而,书法的技术,是以五感的训练为途径,在形式上是以临帖的手段获得技术能力,这些能力包括主要包括“工具驾驭、笔法、字法、章法、墨法”。
所以,书技,是主要以临帖作为手段获得书法技术能力。是现今广大书法爱好者学习过程中的定位。
书艺——交感融通
书法的技术直接的作用,就是表达情怀和才思,书法的艺术性也由此而得以彰显。书法的艺术性是以书法创作作为主要形式。书艺表达的功能很多,从实用性来说,首先是文本的记录,我们看到很多书法作品其实是诗词和文章的手稿,如《祭侄文稿》《兰亭序》《苕溪诗帖》等。
这些当时的文字记录在现今则具有审美的可读性,通过艺术让人感受到古代审美的特点,书法作品传达很多立体的信息,引人神往追思。通过不同朝代的书法作品,可以感受不同的书风,体会不同时代的审美特点,诸如“唐人尚法,宋人尚意”等等。
古代的题匾题壁,作为钟鼎装饰文字的金文,在文本记录功能的同时,也具有装饰性功能,灯笼上的汉字祝语,戒尺镇纸上的诗词文字,甚至包括现在很多文创产品中的书法应用,都属于书法的装饰性功能。
书法在创作的过程中,调用的是不同感知的交互和融通,从而体现了书法创作瞬间即兴的有序性,书法中尤其行草书,是瞬间的即兴和同时表达合理性,即所谓的“从心所欲不逾矩”。而这种瞬间的即兴也同时记录了表达过程中的时间性。
书艺记录的不仅仅是时代的审美特征,同时也体现了不同作者情感性格的多样性,比如同在唐代,我们可以通过不同书作看到张旭怀素的狂放,颜真卿的雄健,欧阳询的险峻。同时,书法作品又具有还原性,在我们审美的过程中还原作者的情感和技艺,品味其中奥妙之处。
书艺同时还具有意象融通的模拟性,在精湛的技艺中很多笔法的细节,章法的节奏都与自然中的某些规律相应,比如古人所说“鹰望鹏逝”、“景山兴云”、“高峰坠石”等,都属于书艺境界的体现。
书艺所传达的境界,又与文学共同构建了一体性,书法本身就是文学记录的一部分;与绘画构建了交互性,古人画作都有书法题字;与武术具有相通性,书艺的力度感和精气神的调用都与武术可以贯通;与音乐的融合性,点画呼应,章法节奏,都体现了书艺的旋律感和节奏感,这与音乐是融合在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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